柏克莱加州大学数学博士暨哈佛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哈佛大学甘乃迪政府学院研究员、现任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主席的旅美中国大陆学者杨建利先生,因政治理由遭北京政府禁止入境,不得已持友人护照闯关回国,於2002年4月26日在昆明被捕已近一年,他的妻子、稚龄儿女与年迈双亲至今仍未收到正式逮捕通知、不知其被控罪名及关押处所、律师申请会面亦遭拒绝。北京政府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其已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相关法律,更对人权构成极为严重的侵害。 杨建利博士的不幸遭遇并非个案。2000年和2001年,北京政府曾逮捕香港大学教授李少民先生、美利坚大学教授高瞻女士等华裔学者,经过几个月的秘密羁押以及不公开的审判后,冠上「为台湾从事间谍活动」的罪名判以重刑。由於他们在美国国务卿访问北京前夕分别获释,《亚洲华尔街日报》称之为北京的「俘虏外交」。北京政府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模式,无疑违反其已签署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十四条有关公平审判等规定。 我们也注意到,即使「改革开放」已逾廿年,北京政府对於保障人权的观念与制度仍未见显著改善。1989年的「六四事件」至今未获平反;全国各省市筹组反对党的人士遭逮捕下狱;法轮功和基督教的信徒受到酷刑虐待;西藏、蒙古、维吾尔等民族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面临系统性的压制;连在网际网路上留言针砭时政都可能被控颠覆国家。 近年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目标下,北京政府陆续通过《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正,使律师得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而提供法律服务,且使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延伸到侦查阶段,但实践上,若干案件之被告选任律师尚须获得政府当局之核准,律师面会被告及行使调查权仍大受限制,甚至律师为准备辩护而面会被告竟有受到起诉或判刑之情形发生,所谓被告公平审判的权利难道只是官方说法? 二次大战后,台湾与中国大陆都经历长期专制统治,也同样在1980年代步上政经改革之路。然而,经过廿年的发展,人权保障的观念在台湾已经生根发芽,在中国大陆却是进展缓慢。不可讳言,台湾的人权状况与我们的理想仍有段距离,但台湾追求民主与人权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权理念应该超越文化与国界,且与经济发展或国家安全并行不悖。 反观北京政府凭藉廉价劳动力达成高速经济成长,建立其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但同时却以此做为人权问题的挡箭牌,提出生存权先於公民政治权利的说法。然人权的压迫与法治的不全不仅造成中国政权长期之不稳定,亦已成为其经济荣景背后的最大隐忧。我们希望北京当局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速政治改革与法治建设,方能与台湾各界展开正常的双边对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