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杨建利博士获释致江泽民先生的公开信

多团体


为杨建利博士获释致江泽民先生的公开信

尊敬的江泽民先生:

籍此阁下访美之际, 特致此信, 请合下过问杨建利博士被拘押的案件.

中国公民, 美国永久居民, 廿一世纪中国基金会主席返回中国, 了解中国工人运动实况, 於2002 年4月26日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被拘押, 至今已四个多月. 其夫人傅湘女士於5 月23日远赴中国欲寻找和探望丈夫, 但遭拒绝入境, 被中国政府原机派遣返回美国. 直到今天, 杨夫人和家人仍未从中国政府方面获得任何通知. 为此, 我们感到非常焦虑. 杨建利先生及其家属的遭遇, 已引起美国公众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无论杨先生触犯了什么法规, 都应依据中国的国家宪法和法律, 依据中国己经签署的联合国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公约, 中国政府都有在规定时限内通知杨建利家属有关情况及扣押杨建利先生的法律依据的义务, 这不仅是法律的问题, 更是人道主义最基本的体现. 遗憾的是, 中国政府明显地违反了自己的法律和联合国公约, 这是不能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的.

杨建利博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理所当然享有回到自己国家的权利. 但是, 他屡次申请, 屡次被拒. 虽有□国, 但不得入其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己签署的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任何人进入其本国的权利, 不得任意加以剥夺”. (第12条第4款) 显然中共已剥夺了杨先生回国的权利, 这是背离了基本国际惯例与公约,是侵犯了民权, 因而是违法的. 为了实践公民回国的法定权利, 杨建利先生这次回国被迫使用他人证件,虽然有违中共规章, 但确属迫不得已, 应当理解, 正是中国政府的阻挠, 才迫使杨先生采取此法归国, 此情还请阁下明察.

杨建利先生是一位优秀和温和的学者, 为促进中国大陆与海外的思想和学术交流, 多年以来, 组织举行了由中国大陆学者与海外学者共同参加的有关中国宪政, 政党政治, 乡村选举, 族群关系, 全球化, 以及教育改革等课题广泛的学术研讨会, 赤子之心, 人所共鉴.

有鉴於上述基本事实与法理, 为彰显中国政府建立法治国家的诚意, 为履行对於联合国人权公约的承诺, 为实践欢迎海外学人归国的宣示, 为展现中国遵守国际惯例的意愿,希望阁下敦促有关部门释放杨建利博士, 还公民杨建利博士应有的一切权利, 使他早日与妻子儿女团聚.

谢谢!

中国民主联合阵线
全美学生学者联合会
美国香港华人联会
中国民主党
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
中国民主支援会
矽谷中国民主促进会
加州首府中国民主支援会
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

联合签署
200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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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