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与腐败杨建利 上个月,我在国立大学当代中国中心做了一个演讲。演讲后回答问题时我说了这样一句话的话:“民主制度的引进可以减少腐败”,一位教授立即挑战我的结论:“为什么?”我惊讶得不知如何回答,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到这样明白的事实还会成为有争议的问题。今天当我读到网上刊登的“美国之音”主持的有关中国腐败现象谈话中李成先生的发言时,我便意识到这位教授不是唯一的,对这个问题还真的需要花一些口舌。 先从李成先生的观点开始谈吧。李成先生认为民主制度与减少腐败没有一定的关系,新加坡不民主但是其政府腐败并不比民主的日本更严重,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最专制的,但是那个时代的干部基本上是廉洁的。李成先生作为社会科学学者犯的第一个错误,是试图用比较实际上不可比较的两个事物所得到结果去支持自己的论点。民主制度是否可以减少政府腐败应该用相同国家在专制和民主不同制度下的政府腐败状况的对比来判定。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比较民主的日本和专制的日本哪一个更腐败,民主的菲律宾和专制的菲律宾哪一个更腐败等等来回答民主制度是否可以减少腐败的问题,而不是拿新加坡和日本比较。也许有人会说,菲律宾不是民主了吗,政府腐败不是照样很严重。是的,我们不能指望民主完全消除腐败,也不能指望在原来专制腐败的国家引进民主制度后,一夜之间腐败就可以被限制在不作乱的范围,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埃斯特拉达的腐败与马科斯相比是小巫见大巫,而且,人民可以把埃斯特达拉赶下台,可以对他进行法律的审判完全是拜民主之赐。这对后来者一定有威摄作用,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随著民主的发展与成熟,菲律宾的腐败会逐步减轻。 新加坡的情况非常特殊,它的规模就象中国的小县或大公社,总理一个人严厉就几乎可以把所有官员管住了。新加坡人还算运气,李光耀除了向中国和世界其它地方推广他的其实并不适用的“公社经验”外,他基本上是一个自制而不放纵的人。但是,他的儿子自哈佛回国直接应任国防部长,很快又升任副总理,如果不是李光耀的儿子恐怕很难做到,这难道不是专制者的权力腐败吗!?我相信,专制制度即使在新加坡这样的城邦弹丸之地也不会永续,随著李光耀这一辈政治人物逐渐离开政治舞台,新加坡将发生巨大变化。 我们再来看看毛泽东时代。毛泽东腐败不腐败?当然腐败。也许有人会说,毛是很特别的,是极个别的现象。其实,当时大部分在各个官位上的官员就是大大小小号码不同的毛泽东。我本人就出生在中共干部家庭,小时候我所认识的干部大部分都搜刮民财作威作福。一般来讲,由于中共政府控制信息和刻意宣传的缘故,人们以为只是当地的官员腐败残酷为害百姓,其它地方的干部都是焦裕禄。就象三年大饥荒期间,大部分中国人都以为只是自己的地方饿殍遍野,其它地方的公社都过著富裕的共产主义生活。这种信息隔离和宣传灌输致使今天许多人仍然留著当时的官僚不腐败的印象。其实,按当时农民的收入和官僚的实际享受水平来计算,当时的贫富悬殊并不比今天差很多。所不同的只是两点:其一,中国当时的消费水平低花样单调;再则,就是当时的权力腐败没有象今天一样表现为权力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其实,不是不流通是当时没有市场,更准确地讲,当时只有权力黑市。作为社会学科的教授,李成先生应该不会没有读过<<新阶级>>这本名著吧?!作者吉拉斯是南斯拉夫共产党政权的副总统,早在五十年代初他就发现共产党夺取政权后很快变成了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新的统治阶级,他的良知促使他写了这本震撼世界的书。如果共产党不是变成了“新阶级”,文革初期,毛泽东号召造反后,全国上下壹佰多万大大小小的党委怎么可能几天内就摧枯拉朽了呢? 实际上,人们根本不需要什么理论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民主制度可以减少政府腐败。道理很简单,政府腐败就是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好处,在任何社会有这样机会的人都是少数。从利益结构上来讲,让大多数没有这样机会的人监督有这样机会的人并决定他们的去留是最有效的减少腐败的方式。中共当局整治腐败的方法正好相反,它是用有机会公器私用的人互相监督,这些人很快就发现最附合他们利益的做法就是互相不监督甚至互相掩护,这就是所谓的官官相护,这样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时至今日,中国人实在不应该再在中国要不要民主的问题上打转,而是应该在如何实现民主的问题上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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