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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利"案件"为何复杂化了?
王尽力 | |
杨建利被拘留被逮捕两周年了,本来“案件”非常简单,即使不说中国政府无理无法剥夺自己公民回国的权利,就持别人护照完全由杨本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话,也不过是属于轻微“犯罪”范畴,根据刑法,假护照、签证文件的伪造头子、偷渡的大穴头,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一般使用假文件和普通偷渡分子,拘留教育几天或驱出境就是了,没有必要大动干戈。事实上,中国政府也是这样做的。去年我看到过新加坡电视台转播的台湾一个数以百计大陆女子非法入境的收容所,她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而且花了数千人民币到台湾的,其中有些一上岸就被台湾警方抓获,没有赚到一分钱,就被禁闭了,不过还算幸运,毕竟保住了命,她们有的同伴惨了,竟被为了逃脱检查的偷渡穴头推到海里淹死了。这些可怜被收容的偷渡者,后来都回来了,然而没有听说过她们中有一个因此被判坐牢的。虽然我们中国社会主义“一制”内,一些人特别“善于”向外跑,不过也有外国人不经合法手续到中国大陆的。某个邻国就有些年轻女子偷渡过来,甚至嫁个中国男人或和其同居,查出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令她们回去补办手续就是了,对人家也没有怎么样。
如果中国政府在杨建利问题上也这样办,即使惩罚重一些,关几个月,问题也早就解决了,况且,和上面我们提到的那些偷渡者相比,杨建利的假护照是出于无奈,当然更该“从轻”了。但事实上,这个“案件”却复杂化了。这种复杂化的实质是借假护照这件小事,整治杨建利这个和中国共产党不同政见的民运人士,“杀鸡给猴看”。杨建利和所有的民运人士一样,都是爱国主义者,和把人民的权力事实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先进政党”不同的是,主张结束一个党专政的局面,还权于人民,实现国家的民主化,彻底根治腐败。但是,杨建利是个非暴力主义者,一直和平地劝说中共放弃独裁统治。其实,即使从中共自己的党纲和宣布它领导制定的宪法中,从言论自由的意义上说,杨建利及所有民运人士不仅不违法,而且是应该提倡的。但是,说一套、做一套,是中共历来的拿手“好戏”,货真价实的“叶公好龙”故事里面的叶公。就像当年要大家帮助党整风,号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人们信其真,这样做的时候,马上遭反击,给你带上右派帽子,说是有领导、有组织、有纲领地反党反社会主义一样,你真照宪法里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做的时候,如果稍不合他们的口味,就会以宪法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四个坚持”对付你,说你违法犯罪,要你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在具体整治那个人的时候,也许不会直接说因为有和他们不同的看法,而多半找个“明显”的“犯罪”事实,可以说你杨建利和台湾某个要人有关系,给后者提供了什么秘密材料,就像明明是因为《不锈钢老鼠》在网上发表了一些官方不能认可的文章被抓一样,却说是和某某反动组织有关系一样。所以,他们真正怕的,是不按他们“规范”的言论,去“自由” ,他们的真正目的,是消灭你的独立思想,老实听话。这样,你的“案件”就简单了,否则,就复杂化了。杨建利“案件”就是后种情况。这是他们违犯法律程序,置国际舆论不顾,故弄玄虚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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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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