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的"法治国家" ——从杨建利案件说起
王棉志
前不久,中国外交部年轻的女发言人在回答记者就杨建利的案件提问时说: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一切都按司法程序办理和审理。同时,其他大小官员也发表过类似的言论。以此可以断定,这是中国政府的立场和观点。
但是,事实和中国政府的发言人和官员的说法相反,在处理杨建利问题的过程本身就是违法的。拘捕杨建利一年两个多月之久,家属亲友不知其死活,又不让本人请律师,更没有提出诉讼,世界上哪个国家有这样的法律?就是中国自己的法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这叫有法不依,自己违法自己的法律。
其实,杨建利所谓非法入境罪也是由中国政府的非法行为逼上“梁山”的。早在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在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就说,“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中国自己的宪法中也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当然应该包括出国和回国的权利。杨建利是持有中国护照的美国永久居民,他和十几亿人一样,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竟被中国政府无端剥夺了回生他养他的故乡权利,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没有起码的人道主义。
所以,仅从中国政府处理杨建利案件问题上,就不难看出中国离“法治国家”差的太远,说十万八千里也不过分。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只是那些大小官员们自封的。这些官员们这样自封,也不怕人家,包括自己的成千上万老百姓,笑掉大牙,为他们脸红。
如果说“以法治国”只是意味着是一个追求和实现过程,还多少为人们接受的话,那么说“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则是不顾事实的乱喊。不错,谁也不会否认,邓小平倡导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制定了许多种法律,和毛泽东时代相比,法律,还有国务院制定法规多的多了。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中国就是一个法治国家了。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关键在于真正实践自己的宪法和法律,确实在实践着,那无疑会得到肯定回答,否则就是其反面。
如果我们不再说谎话,那你不能不承认中国半个世纪来的事实恰恰证明了后一种情况。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六年的二十七年里,毛泽东一手遮天,把经过全国人民反复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九五四年第一部宪法,如同儿戏,连按着法律程序选出的国家主席,非经人民代表大会,就他个人的一句话,党中央政治局领命撤掉了,更有甚者,竟将国家元首整死,至于宪法里保证所有公民人身安全、住宅不受侵犯、人格尊严和言论自由等权利的规定,就更被“狗”吃了。包括刘少奇、彭德怀在内的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的知识分子和平民百姓,不仅没有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反而个个被整的死去活来,多少人成了屈死鬼!我们不知年轻的女政府发言人在面对着国内外几十亿男女说,“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时,是否算上了毛泽东时代的二十七年,也许她只指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今天,我们无论从那方面也算不上是一个法治国家。应该承认,人民受迫害的局面有所改变,许多人被平反、恢复了名誉,招了冤魂,然而,接着而来的邓小平、江泽民并没有按照宪法和法律种种规定,还公民的各种权利。不仅仅如此,还无视人民要民主、争自由和反腐败的正当权利,居然对手无寸铁的数十万学生动刀枪,坦克装甲也一起上,致使数百人魂归西天。宪法和法律那能容许当政者镇压自己的人民呢。邓小平的钦定接班人江泽民对人民也毫不示弱,对数千万的法轮功信奉和炼功者打入地狱,残酷迫害,数百人致死,更多人致伤致残,精神摧残就没有办法说了。记得法轮功被取缔前几年,我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里,常常见到大都是六七十岁的退休老人,围着一棵大树,在自带的垫子上盘腿而坐,低头不语,大约一两个小时,只要不下雨,每天如此。我不止一次看过他们挂在两棵树中间的布单子上的介绍和说明法轮功的材料,就我个人说来,完全不相信那一套,但是我对他们那样执著练功毅力并不反感,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摆脱人间烦恼、增加体质的一种锻炼方法,有什么不可以呢。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人家就是信、就是炼,妨碍你什么来,把人家打成邪教!
坦白地说,直到今天,我们普通老百姓也没有充分享受到宪法和法律给予的公民各项权利,“人民当家作主人”,“言论自由”,“批评国家领导人”等等,还不是美丽的画饼。还不仅仅如此,你大胆按着宪法和法律去做,比方说,你提出不同意“三个代表”的某些看法,那就不仅不让你“自由”了,他就会关你几天,甚至再调查你的所作所为,抓个把柄,判个几年。单说最近一年,因在互联网上贴几句和官方相左或相右的话,招致受难的就不是单位数计,像有名的《不锈钢老鼠》大学生刘荻就被借口参加什么组织,其实因文关了几个月。
之所以如此,我们应该得到的公民权利,早被一党专政的统治所夺走,在这个夺走我们权利的党内,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官僚主义阶层,他们为所欲为,打着“三个代表”的旗号,为自己已经和继续捞财富和政治特权。这就是为什么政治改革喊了将近四分之一世纪,而没有任何进展的原因。正如戈尔巴乔夫指出的,政治改革的核心就是把一党专政变为多党制,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民权利归还给人民,那些共产党内的特权分子是不会拱手交出来的。但是不这样,就谈不上真正的以法治国,和真正的民主化。这就是说,必须把强烈要求政治改革的人组成强大的压力集团,迫使特权者就范。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 源自《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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