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地区的民主活动家杨建利先生被中国安全部拘捕至今已经两年了,这一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案件,鲜明地提供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干预法律的例子。
尽管中国没有陪审团系统,但是对於政治敏感性案件它却有着与“HUGN JURY”(注一)等效的功能,即纵然经过长期审议,决议人依然无能为力作出一致裁决。
可以肯定,对诸如此类的中国案件有权作出决定的人并非是那些名义上负有责任判决重大案件的法官,而通常是那些身居高层的既不知姓名,
也不知面貌的共产党官吏,包括党的中央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官员,甚至可能就是政治局委员们自己。当这些面目无可辨认的领导人对一个有争议的案子意见不一时,
不幸的被告只能被迫等待,再等待。虽然国家刑事诉讼法强行规定了羁押时限,但是审议中那些毫无休止的争论、取证、惩罚、乃至国内国际政治的影响,
最终导致羁押时限被搁置一边。
杨的案子正是如此。杨建利是一位具有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哈佛大学和伯克利大学的双博士,自1989年天安门惨案以来一直被剥夺返回祖国的权利。
杨建利被捕后,对他最初的审查是涉嫌使用朋友的护照非法进入中国,并将他单独监禁了将近一年,其间不得与家人对话,不得向家人告知任何消息,不允许聘请律师。
原本十分充裕的法定刑事调查时限已经过期,对杨的羁押也已经超出中国对非法入境罪最多给予不超过一年惩罚的期限,此时,当局又重新开展新的一轮调查。
这次声称他有更为严重可导致死刑的台湾间谍行为。
为了营救杨摆脱中国安全部的羁押,杨的家庭、美国国会、美国国务院、联合国、人权组织、媒体以及杨的律师,对中国政府不断施加压力。
不仅仅是联合国非法拘留调查组申明中国政府对杨的羁押已经违反了国际法,而且美国国会两院一致通过决议呼吁释放杨。
2003年8月4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个专门审判政治犯的法庭,最终宣判杨犯有非法入境罪和涉嫌间谍罪。据说此案涉及国家机密,
所以审判不公开,并且不准亲属、朋友和美国使馆代表旁听。经过半天的听证,由三个审判员组成的审判小组宣布对杨的判决将会在适当的时间公布。
随后,杨又被送回了监狱。
中国刑事诉讼法要求法庭必须在诉讼受理后的一个半月之内宣布判决,对杨案裁决的长期等待似乎也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听到任何来自高层的决定。
法院为了掩盖其窘迫,将杨案又推迟一个月宣判,据说是根据疑难案件审理法作出的决定。当发现延长一个月还是不够时,于去年十月,
法庭再一次为自己寻找遮羞布,竟然要求杨的律师以被告须要收集更多的证据为由,申请将宣判再延期一个月。在高压统治下的中国,
被告律师必须经常在这类重要的法庭上出面周旋,面对法庭开出的此类条件,照例是难以拒绝的。然而杨的律师莫少平,一位著名的人权律师,
拒绝为继续囚禁自己的当事人而与他们合作。监管拘留所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后来承认对杨的羁押早在十二月一日就正式到期了,
那些对杨进行非法羁押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他们又说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案子。
中国政府声称自禁止非法逾期拘留的新法规实行之后,仅去年一年就纠正了25000个案子。
然而杨的律师莫先生向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的要求释放杨的请愿书却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杨的家人向人大递交的请愿书也同样没有结果。
杨被无理地非法羁押两年,无疑对他本人,对他在美国的妻子和儿女,都是严重的伤害。这件事彻底地暴露出,
尽管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将“非法逾期拘留”称为执法部门的“顽疾”,而且中国政府最近发动了所谓终止“非法逾期拘留”的行动计划,
但是到真正执行,还有千里之遥。尽管中国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想建立一个法制体系,然而不幸的是政治势力仍然在左右着这一切。
注一:因意见分歧而无法作出一致裁决的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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