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中国共产党的任何微小进步
——喜闻杜导斌案检方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

辛明


2003年12月25日,北京第二检察院以“罪行轻微”为理由对北师大女学生刘荻,原上海交大学生吴一然和电脑工程师李毅斌免于起诉。不锈钢老鼠刘荻在2002年11月被捕后,受到国际人权组织、西方政府和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在非法羁押一年多以后,终于无条件地重新获得自由。这是异议人士在中共专制政权建政以来的第一次。它标志着中共政权的一个显著的进步。

前天(2004年2月11日),我们又听到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杜导斌案退回公安局的好消息。从杜导斌先生于2003年10月28日被应城公安局非法羁押以后,受到国际社会和海内外华人的空前关注。到2004年2月11日,被整整羁押了3个半月。按中共党国有关羁押时限的法律规定,公安局的羁押时限为两个月,检察院在接到警方要求起诉的案卷后,要在45天内对是否起诉做出法律决定。湖北孝感地区公安机关在逮捕杜导斌两个月后,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将案件移交给了检察院,检察院在45天的时限内做出了“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的决定。因而,中共党国的司法机关居然在程序上也遵守起中共自己(操纵它的橡皮图章)制定的法律来。和不锈钢老鼠刘荻被非法羁押13个月才免于起诉而被释放相比,这又是一个显著的进步。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共产党专制政权的特点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在后毛泽东时代,则是“有法不依,形同虚设”。中共政权的法律(包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文字上冠冕堂皇,在实际上却是一纸空文。长期以来,它一直是中国共产党装璜门面的旗幡、欺世盗名的谎言、掩盖丑行的遮羞布。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闭关锁国、为所欲为,中国共产党总算明白了,若要保住自己的江山,就必须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为了融入国际社会,变成国际大家庭中受人尊重的成员,现在的中共党国领导人不再象毛泽东那样无视国际社会普遍尊重的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了。他们的法律和他们的领导人在与时俱进,把民主、人权等口号喊得山响。他们不得不虚情假意地、三心二意地、半心半意地在一个又一个国际人权条约上签字,在一次接一次的出访讲话中谈民主,并且一个又一个地制定冠冕堂皇的法律。

中国共产党这么做,在主观上当然是为了挽救它那一党专制的反人民政权,但是在客观上却是一种进步——被历史潮流所迫的进步、为满足民意被逼的进步。我们热爱民主自由、关心祖国前途的各行各业、四海内外的人民大众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继续迫使中国共产党遵守自己制定法律、信守自己许诺的誓言、履行自己签定的条约。只要中国共产党这么做,它就会被我们推着前进、逼着进步。对它的每一个进步——无论是多么微不足道,无论是多么理所当然,我们都应该热烈欢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微小进步的积累过程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原来的中国共产党从来不遵纪守法,处于蒙昧状态的广大人民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或者视为理所当然。现在,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在异议份子的呐喊中,中国共产党不得不第一次遵守了它自己有关羁押时限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喜事。我们要以此为准绳,逐步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形成一种观念、造成一种气氛,逼迫中国共产党在办每一件事情、处理每一个案件的时候都遵纪守法。一旦它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就让它陷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那么,我们的国家就有可能平稳地、有序地进入法制社会。

目前,中国共产党以遵纪守法的态度处理政治案件才刚刚迈出一小步。我们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做。刘荻等三人虽然免于起诉、获得了自由,杜导斌案虽然因证据不足退回了公安局,但是杨建利、王秉璋、陈少文、黄琦、杨子立、徐伟、靳海科、张洪海、陶海东、李大海、李毅斌、罗永忠、何德普、欧阳懿、孔佑平、清水君等人还处在非法关押或非法刑狱中。中国变成一个民主自由的现代化国家的路还很长很长。中国共产党是不会自愿走上这条康庄大道的。我们热爱民主自由的人们必须推着它走、逼着它走。对于它走出的每一步,我们都应该欢迎、都应该鼓励。

但是,我们也要借此机会正告中国共产党:你自己也必须具有自知之明,了解你的处境。你要知道,半个多世纪以来,你已经作恶多端、恶贯满盈。你纠错改错、痛改前非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人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人民已经等得太久。如果你不想被人民打倒,就要不断地加快你的前进步伐。

2004年2月13日


--------------------------
源自《议报》http://www.chinaeweekly.com
此文系本刊首发,欢迎其它各类刊物转登转发,但是请注明出处和本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