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与“甘地主义”秦耕 在我有限的阅读视野里,甘地是文学理论中所定义的“这一个”,即他是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独特性的统一体,他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他同时又是印度民众的政治领袖和精神领袖,他甚至被民众当作活着的和看得见的神来崇拜,在他的后半生,他所承担的工作之一就是来到印度各地,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但别人却因此有事干了,这就是“朝拜”甘地。他本来是一个普通的印度人,一个出身于印度教眦湿奴教派家庭的孩子,甚至是一个生性怯懦、拘谨、学习成绩跟不上而不得不退学的孩子,就在他从伦敦法学院修完法律专业取得律师资格回到印度从事律师业务时,也很不顺利,他在孟买的事务所开业不久就关门大吉,被迫回到家乡在兄长手下混日子。从这样一个并不优秀的青年成长为民众领袖以至于万民朝拜的神,其间的距离实在是人们难以想象的。 要理解这个过程,就需要对他的生活有所了解,或者要理解“甘地主义”,就得理解甘地本人,而他自己把他的一生解释为追求真理的一个过程,在他的自传中,他只记录他体验真理的生活而没有去描述他为公众服务的政治活动。 素食主义者:他的素食主义源于他出身的教派,印度教有很多教派,他所属的眦湿奴派是主张素食的,从小他在家庭中就受到严格的训练。他跟不上学校的学习提出去英国留学时,受到他母亲和整个家族的坚决反对,原因就是他们认为他一旦到了英国的生活环境,必然破坏素食的教规,据他们对印度英国人的观察,认为到了英国想坚持素食几乎是不可能的。母亲以死相威胁,家族的长老也召开种姓会议决定开除他的教籍,最后他确实被开除了,直到他留学回来经过努力才得以恢复。在他上中学时,曾短暂违反过教规,有同学引诱他尝试吃肉,同学告诉他,英国人吃肉才长得高大威猛,印度人食素因此生得柔弱,所以英国人才能成为印度的统治者,他就和同学躲到无人之处尝试吃肉。不久他就在痛苦的压迫下主动向母亲坦白并作了忏悔,在母亲担心他到英国会破坏教规,要他作出保证时,他说他的那次忏悔就是最好的保证。在此后的一生中,甘地始终坚持着他素食的教规,初到英国,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食品,饮食习惯的不适应确实给他带来很大麻烦,他的身体几乎垮掉,留学几乎被他放弃,但他总算坚持下来,完成了学业。他的素食习惯后来在他的一生中都面临着不断的考验,有几次他病得奄奄一息,医生告诉他身体太虚弱,希望他改变饮食习惯,他拒绝了,连喝点肉汤的请求也坚决拒绝,他说他宁愿饿死也不会喝的。他甚至极端到拒绝打针,因为他怀疑针管里的液体可能是从动物身上抽取的。他素食的习惯发展到后来,坚持每餐素食品种不超过5种,如果吃过药,就减少为4种或3种。这就是我们看到印度人种先天肥胖而甘地却如此羸瘦的原因了。 禁欲主义者:甘地十三岁时就在父亲的安排下实行了童婚,结婚初期他从男女之事中发现了无穷乐趣,终日沉湎肉欲不能自拔。令他终生羞愧的一件事就是他父亲病重时,他负责照料,一天晚上他叔父来了,他就把照料工作交给叔父自己趁机跑回房间偷欢,刚刚十分钟他就被喊出来,而父亲恰恰就在这个时候死了。他年轻时也被朋友一起拉到妓院,使他和妓女单独相处,他紧张得面红耳赤汗流浃背遭到妓女的嘲讽,不得不狼狈逃走。到英国时,很多印度人羞于承认自己实行的是童婚,谎称自己仍然是单身,甘地也不能免俗,装出自己也是单身的样子,被人邀请参加很多社交活动。一次去普斯茅茨参加一个活动,期间有一个风骚妇人极力勾引他,他差点难以自持。他立即意识到自己必须从虚伪的生活中摆脱出来,他告诉那个女人,他已经成家并有孩子,然后提前退出社交活动独自回到伦敦。从1900年开始,甘地就有实行节育的想法,并不断尝试,他认为吃肉、喝牛奶、吃豆类可能会刺激肉欲,他的方法就是素食、参加体力劳动、甚至分床睡觉。1906年,当甘地结束朱鲁战争中的救护工作,回到凤凰村时,把他节育的想法告诉夫人,得到夫人的同意后,他就正式开始过起了禁欲的生活并坚持终生,时年37岁。在他的晚年,他的私生活在印度还曾经引起过一场很大的风波,以至于他被迫出来发表公开声明进行澄清。那是因为他和他一位正值妙龄的侄孙女同吃同睡。他的侄孙女摩奴决心追随甘地成为一个非暴力抵抗战士,甘地告诉她要成为这样的战士就必须训练自己,克服肉欲、对财物的占有欲等等,摩奴愿意接受训练,甘地就让她和自己一起生活,形影不离,晚上也睡在他身边,只有挨着男子的身体还能制服自己身体的欲望,才算训练成功。甘地的政敌就用这件事制造谣言诋毁甘地。甘地的禁欲不禁自己坚持,他还鼓励他的同事们共同训练。当然他把克服欲望也作为体验真理的过程。 宗教平等主义者:甘地留学英国和旅居南非时,结交过很多欧洲朋友,因为他本人品行高尚,很多人也乐于和他结交,这使他有机会广泛了解其他人的宗教理念,他们赠送《圣经》给他,也带他参加基督教的活动,甚至经常就宗教问题进行辩论,他有很多次的旅行就是在宗教辩论中度过的。他还认真学习乌尔都语、泰米尔语,阅读《可兰经》,走访缅甸,了解佛教等。就是印度教中众多的教派以及非洲当地的教派,他也一律尊重,他认为宗教没有正邪高下之分,所有宗教都是平等的,“所有宗教只有一个共同的上帝”。这种“平等宗教观”就是引起不同宗教信仰者与他辩论的原因。1915年他从南非回到印度时,英国统治下的印度是一个印度教、伊斯兰教和锡克教三大教派共处的殖民地,不同教派之间的冲突、仇杀事件不断发生,甘地就致力于教派团结,他主动支持穆斯林的“哈里发运动”,呼吁释放阿里兄弟,甚至为此拒绝出席印度总督召集的会议。他的晚年也是印度独立前夕,他的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争取独立和争取印穆团结,为此多次绝食。1947年8月14日和15日,巴基斯坦和印度宣布分别建国时,甘地这位印度独立之父来到加尔各答,在一年前被屠杀的一家穆斯林弃毁的破屋中绝食、纺纱和祈祷,他和加尔各答的一位穆斯林领袖24小时形影不离,互相用生命向对方保证,从而避免了200万人口的加尔各答在独立之夜因宗教仇杀而发生屠城之灾。印度虽然独立了,却不是他本来追求的样子。最后,他还是死于一个印度教徒的暴力——致力于教派团结,却不被自己的同教派兄弟所容,一生主张非暴力,最后自己的生命仍然不能免于暴力之灾。 道德至上主义者:那怕是甘地的敌人,也不得不在甘地崇高的品德面前感到羞愧。甘地最后一次离开南非时,与甘地殊死对抗多年的南非总督史沐资将军也给他举行送别宴会,在甘地70岁时,史沐资还在伦敦感慨:上帝安排我和这样一个人作对,实在是我的荣幸。说得实在一点,甘地所谓的“真理的力量”,其实就是道义的力量,“非暴力”就是道德之力,用牺牲去感化敌手、用自己的无私去威慑比自己更强大的对手,用自己的爱去召唤敌人心中的爱,如果爱回到敌人的心灵,哪怕仅有一丝,敌人顷刻软化,变敌为友,暴力就是这样被战胜的。正因为甘地一生致力于个人的道德修为,使他的道德修养达到了常人所难以企及的高度,因而才凝聚了巨大的道义资源,获得了可以战胜暴力的巨大力量——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引起成千上万民众仿效和行动,他就是这样获得“非暴力”这种特殊力量的。律师是世界上公认的“撒谎职业”,但甘地在从事律师业务时却保持着绝不撒谎的记录,他预先向当事人表明,如果隐瞒案件事实或指望甘地能向法庭撒谎,就请他另请高明。曾有一件已经胜诉的重大案件,甘地发现法官忽略了一处对甘地的当事人不利的证据,甘地不顾指导他的名律师的坚决反对,说服当事人冒着案件改判的风险向法官说明情况。因为坚持这种“律师原则”,他反而赢得更多当事人的信任,也赢得法官的敬意,使他的业务得以迅速发展。他1910年彻底放弃律师业务、全身心投入“为公众服务”的工作时,他在南非的律师业务的年收入已经达到6000英镑,这在当时是一个可以购买600亩土地的数字。在甘地身上,他被人们了解得最多的也就是道德至上,因此我这里就不多费笔墨了。 事实上在甘地的身上还有更多的内涵和更加多样化的性格特征,他甚至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人,如他反对现代工业、主张土法治病,主张独立后的印度放弃军队和国防等等。 把自己当作贱民:众所周知印度是一个划分为四种不同种姓制社会,不同种姓之间有着严格界限,在这些种姓之外,还有一个广大的“不可接触者”阶层,这些被当作“贱民”的人,不能行走大路、不能入庙朝拜、不能与其他阶层共用水井。甘地出身于第三等级的“吠舍”种姓,而且他的祖父、父亲做过土邦首相、王宫法官等,但甘地从来没有什么优越感,心目中不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他认为把人分为不同等级,违反了上帝的本意。上帝本来是让人与人平等相处的。他不认为这些人“不洁”,种姓歧视要求不能与这些人同处、不能饮用同一口井,但他在南非的寓所里,不同阶层的人共处一室,同吃同住,他甚至可以亲自为这些人倒尿壶,并从内心感到快乐。他在晚年反省自己对夫人的粗暴时,提到一次他夫人为这些人倒尿壶时流着眼泪,因而惹怒了他使他差点把夫人赶出家门。他夫人说我可以按你的要求去做,但要我从心里感到高兴是不可能的。就是这一点使甘地生气。回到印度后,解救“不可接触者”阶层一直是甘地的主要工作之一,他创办的《哈里真报》就是专门为解救不可接触者呼吁的。为此他宣布自己就是一个贱民,并按照贱民的一切标准要求自己,他来到他们中间,与他们握手,住在他们家里,与他们过一样的生活。在他晚年,为了引起全社会对贱民的同情和注意,他来到印度西北最贫穷的小村子,随便选一个地方住下,当一个真正的“贱民”。他不仅停留在这种贱民角色的扮演上,在打破禁忌、鼓励接触的同时,也致力于改善他们的生活、卫生条件,争取他们的受教育权和政治权利。甘地自作“贱民”的方法,使他在印度的政治领袖中成为唯一可以始终与底层民众同声共气的角色,这一点在南非时就是他的专长,旅居南非的各阶层的印度人都能把甘地这位侨领和律师当作自己的一员,尤其他晚年时赤足在印度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旅行,与他们谈话、一起吃饭、住在他们家里,这使甘地从广大民众中获得了最强大的“非暴力”力量。 绝食专家:我曾经整理过一份《甘地绝食全记录》,其中介绍了甘地的14次绝食,绝食21天以上的三次,宣布绝食至死的也有三次。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全记录”,这只是甘地政治性绝食的记录。他一生的全部绝食次数恐怕他自己也难以说清楚了,除过政治绝食,他还有宗教绝食、医学绝食。他多次告诉人们,绝食是一种技术,不是谁都可以模仿的,要进行长达21天以上的绝食,必须是经过训练的人才行。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的绝食极限是43天——魔术师把自己关在玻璃箱中43天,但这是“商业绝食”,43天内卖出的参观门票据说高达数百万美元。甘地不是魔术师,他从小因为宗教原因,经常进行绝食,这使他得以训练有素,以至于长期由他保持着人类的最长绝食记录。宗教绝食是一种修炼行为,使人的信仰更加纯洁,意志更加坚定,使人在自洁与自苦中提升自己的道德,体验生命。对甘地来说,绝食也是接近上帝、感悟真理的方式之一。这同时也是一种技术训练,他所掌握的绝食技巧使他在政治斗争中能够得心应手的运用绝食的方式实施“非暴力抵抗”。 爱监牢如爱自己的家:这当然不是说甘地是以犯罪为职业,但甘地确实是随时都有坐牢的心理准备。他回到印度前,凤凰村的居民们就先他而回到了印度,并在诗人泰戈尔等人的帮助下,在阿赫梅达巴创建了“非暴力抵抗学院”,安置这些人住进去。1917年阿赫梅达巴发生传染病,甘地在给学院物色新校址时,看中了沙巴玛第中央监狱旁边那块地方,他说“因为一个非暴力抵抗者的正常命运就是走进监狱”,所以他故意让学院与监狱的比邻而居。从这一点来说甘地不是职业政治家而是“职业囚徒”,坐牢在甘地是一种荣誉而不是惩罚,是一种“时尚享受”而不是一种需要逃避的灾难,他后半生平均三年就被逮捕一次,一生十多次被囚禁,但甘地对监狱的态度大异于常人,首先因为他是熟悉法律的律师,他在做事之前就清楚的知道他行为的后果,但他总是头脑清晰、态度果断、行为冷静的从事“犯罪活动”;其次是他每一次因“犯罪活动”被政府逮捕时,他决不逃跑,中国人称作“好汉做事好汉当”,他甚至致信给南非总督,要求把自己抓进监狱;第三,在审判中甘地总是很痛快的坦白自己的“罪行”,决不推委,决不抵赖,使审判过程变得很容易;第四,甘地总是请求法庭给他判最重的刑罚,在南非有两次经他请求,法庭把罚款改判为服苦役,在印度他也请求给他判处最重的刑罚,第五,一旦被政府逮捕,他就认罪伏法,完全遵守监狱的一切规定,甚至拒绝监狱给他的优待,要求与其他囚犯相同标准的待遇。根据我的印象,在甘地时代,至少在甘地时代的南非和印度,坐牢是一种很时尚、很荣耀的事情,非暴力抵抗者在甘地的感染和带领下,欢天喜地争先恐后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然后怀着兴奋的心情在家里等待警察对他的逮捕,因此在南非时,“警察奉命去逮捕某个人,常常却带回来三个、四个或更多的人”,以至于监狱人满为患,在印度,也同样是这样,听说这样干可能就会遭到逮捕,人们就兴奋的去“破坏法律”然后急不可待的在家里等警察来逮捕自己。以坐牢为业的是甘地,以坐牢为荣誉、为时尚、为享受的是他的非暴力抵抗战士。 手工纺纱者:甘地为人为事的奇怪,这就是典型一例。他执拗的认为,纺纱是印度独立的必要手段,于是就在全国提倡“土布运动”,他在为国大党制定党章时,甚至把缴纳党费改为缴纳亲手纺织的土布,还在决议中要求党员必须每日达到一定的纺纱时间,甘地自己也承认他把纺纱当作一种宗教。其原因就是甘地认为土布可以救印度,印度人口太多,不适合使用英国的现代化工业,他想在印度恢复即将消失的纺车,幻想家家户户纺纱的美景,自己坚持每日纺纱,他在监狱、在旅行中、在印度的独立日,他始终坚持进行。为了更加“印度化”,他在1921年前后剃掉头发,扔掉西装革履,用一块土布缠身,肩上披一块“拖地”,赤足行走,像一个游方僧或苦修的老沙陀。岂不知甘地当年到英国留学时,还整日对着镜子练习着装和表情,努力让自己像一个英国绅士。他夫人和孩子刚到南非时,他为了让他们能够被“文明世界”接受,强逼他们练习穿鞋行走,改变赤足的习惯,夫人和孩子的脚在鞋子中被磨得血流不止,啼哭不停。但他现在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想法,1946年底他去英国出席印度独立的谈判会议并在会后走进白金汉宫接受英王会见时,也是这一身“印度化”的打扮。事后有记者问他:你这一身服装是合乎礼仪?甘地回答说“国王陛下有足够的衣服供他和我两个人穿”。他这身打扮常常使人忘记他曾经是一个律师,是一个狡猾的谈判对手,是一个谙熟政治手段的民众领袖,是一个能够熟练驾驭复杂形势的智者。 简朴生活者:甘地是一个目标明确的人,他在南非从事政治斗争、在印度争取独立、解救贱民的时候,他每一项斗争的目标都十分明确,计划周详,但他自己的一生却是“听从上帝召唤”的结果:去英国留学是因为在印度的学校读书跟不上;学习法律也就是为了回来有一个谋生的职业;去南非更是偶然,南非有一个印度商人与另一个印度商人发生诉讼,因此希望聘一个会英语的印度律师,而甘地正在为饭碗发愁;谁知到了南非就卷入政治斗争二十三年,历经磨砺,在1915年以印度英雄的身份被迎接回国。在南非不久,甘地逐渐形成了自己朴素的生活态度和理想,说干就干,1904年甘地用1000英镑在德班附近买下100亩荒地,建立“凤凰村”,他当时的设想带有很强的“乌托邦”色彩:他自己结束律师业务,带着老婆孩子住在这里,自织自耕,衣食无忧;其他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来到这里定居;然后是那些在南非处境艰难的印度人,也给他们划一块地,让他们得以栖身,大家每月领取3英镑生活费。他希望住在这里的居民人人亲自劳动,个个品行高洁,把对物质的需求降到最低点,注重自己的精神修为……谁知他自己在凤凰村的居住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个月,“上帝总是召唤”他投身到新的公众服务工作中去。他在南非认识的德国朋友1910年把自己约翰内斯堡的1000亩地送给甘地,由他创建“托尔斯泰农场”。托尔斯泰农场后来在甘地1913年领导亚裔族群反抗种族歧视的“非暴力抵抗长征”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凡是被光荣逮捕的战士,其家属都被妥善安置在农场里。这位德国朋友卡伦巴赫本来计划陪甘地经伦敦一起回到印度生活的,但在英国期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因为是德国人而无法拿到护照,只好单身返回南非,终身过着甘地羡慕的乌托邦式的生活。凤凰村、托尔斯泰农场、沙巴玛第非暴力抵抗学院,这都是甘地对理想的简朴生活方式的实验,但最后他收获的是一批又一批经过训练、道德高尚、意志坚定的非暴力抵抗战士。 不占有财产:当战后印度的共产党也在印度鼓吹共产革命时,甘地旅行印度各地进行“灭火”:我赞成在财产上平等,但完全可以用自愿的方式,让有钱人自己放弃财产,与其他人过平等的生活,为什么一定要用暴力的手段强行剥夺富人的财富呢?甚至剥夺富人的生命呢?在甘地看来,共产革命当然是多余的,因为他自己就放弃了他年收入6000英镑的律师业务,甚至也放弃了自己的全部财产,与不可接触者平等相处,把自己从一个“资产阶级”变成了“无产阶级”,甚至降为“不可接触者”。“不占有”是甘地的三大人生信条之一,在他整个“公众服务工作”中,他没有去追求任何占有与获得,甚至放弃自己已经得到的全部财富。他的一生,也是“乞讨”的一生,在每一次斗争中,他都要去说服富人把钱拿出来,因为知道他对金钱的态度,所以他的募捐总是很成功,每次都能募捐得比“需要的更多的钱”。我真的还没有见过那个人能像甘地这样对金钱完全没有“欲望”。他的哥哥知道他在南非做律师收入很高,就希望从他那里得到金钱,他写信给兄长:我本来有10000卢比要送给你,但你不要指望了,因为我全部捐给公益事业了,今后你也不能指望我给你钱,为此兄弟反目。 甘地就是这样一个内涵丰富、个性多面的人,因此他成为民众领袖、印度国父和“圣雄”,并不是偶然的,他的“非暴力抵抗”也不是他自己所说的是神的真理,而是根植于他的生活与印度民众的生活之中,是一种朴素而浅显的道理。甘地并不是神灵,他是一个有很多缺陷的人,甘地离我们并不遥远,甘地能做到的,我们其实也能做到,不能全部做到,至少可以部分做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