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斯底里的镇压--中共重判清水君12年徒刑陈泱潮 2004年9月28日 清水君一案,郭国汀大律师为清水君作了高度负责的历史性的〔无罪辩护〕(www.cnfr.org 等多家网站刊有郭国汀大律师为清水君所作十分中肯适度的实事求是的长篇辩护词),在7月20日庭审结束,清水君发表最后陈述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什么时候宣布判决,另行通知。 8月9日,传来了检察院又向法院补充新证据的消息。本以为控辩双方和当事人还会为此重新对簿法庭,以便确认新证据是否可以定罪。 但是,记者多次电话询问,均无重新开庭的消息。 然而,时隔两个月后,中共16届4中全会刚结束,法院通知9月27日宣布对清水君的判决。 9月27日是中国传统团圆节中秋佳节前夕。清水君到底是获得公正判决,当庭释放回家和亲人团聚,以体现胡温“新政”的“亲民”呢,还是被选择在这一天以极尽暴政摧残志士及其家人亲友的能事? 据清水君家人告知,9月27日星期一,清水君父亲黄贵德打电话到常州市中级法院询问判决结果,竟获清水君被当局认定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据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消息! 黄贵德先生在告诉记者这一重判结果时,声音沙哑无力,蒙受无情的沉重打击、心力极度忧郁痛苦的感受,从国际长途电话线中国土地那一端,强烈地传送过来! 不仅是爱子蒙冤的慈父受伤滴血的心,同时强烈地传送过来的,还有一辈子效忠共产党的农村基层干部对中共现政权的失望、对中共司法暴力违宪违法现状的痛心!黄贵德先生旁听了对清水君的审判,黄贵德先生相信儿子是无罪的!中国人民相信清水君是无罪的! 清水君业已提出上诉。尽管我们知道,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淫威下,宪法明文规定必须依法保障的公民政治权利、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人权,诸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选举和被选举……等等自由,完全行同一纸空文,完全是一堆引诱公民受骗上当的毒药!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淫威下,根本就没有司法公正、根本就没有依法办案可言!但是,清水君作为一个身体力行理性民主的爱国青年,愿意以身试法,让他的经验教训有益于中国广大青年深入观察和思考: 这样一个高叫要依法治国、高叫要学习西方三权分立权力制衡、高叫要实行新三民主义……而实际上正在反其道而行之的党,究竟是个什么党?对这样一个党,我们究竟应当怎么办?
(9/29/2004 1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