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青

中国人权


  赵常青 (Zhao Changqing)

背景:

男, 1969年出生,户籍地:陕西省汉中市山阳县。

1988年9月赵常青入读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1989年4月北京爆发学生民主运动后,赵常青与其它同学共同发起成立学生自治会,赵常青担任自治会宣传部长;李鹏宣布戒严后赵常青又组织一个声援团赴京声援并参加外地高校学生联合会,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六四”大屠杀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进秦城监狱关押4个多月,后被警方遣送回母校,在历史系领导的大力保护下,得以继续学业。1992年7月毕业后被分派到陕西南郑县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813厂子弟学校高中部任教师。

1996年9月赵常青因写文章“改革政治体制走民主化道路” 被拘传。

1997年12月,赵常青举发其所属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813厂在南郑县第13届人民代表的选举中公然违反选举法,内定和限制被选举的对象与范围。赵常青依选举规定自荐为陕西南郑县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并得到数十名选民联名推荐,与官方指定的候选人竞争。在选举中,虽然赵常青的选票超过官方指定的候选人,但两人都未过半数需要重选,但1998年1月,赵常青因此被汉中市国家安全局逮捕。

1998年3月25日,赵常青被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正式逮捕。同年7月,赵常青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法庭指赵常青竞选的一些传单中有煽动颠覆内容。赵常青的家人被拒绝告知其被宣判的日期、刑期、罪名及被关押与看管的情况。

1998年9月,赵常青被送进陕西省汉中监狱服刑。同年9月,被813厂开除厂籍,其户口被打回陕西山阳县农村。

2001年2月底赵常青获释,被汉中警方押送回原籍山阳县。赵常青为谋生到西安打工。  

参与运动及主张: 2002年6月28日,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发布了由赵常青联合全国各省市人权民运人士共有170人签名的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闯关回国的杨建利的公开信。公开信还要求中国政府停止一切政治迫害,释放政治犯及废除黑名单保证炎黄子孙回国权。

2002年11月初,在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前,赵常青起草了题为“欢迎一个与时俱进推进民主政治的执政党十六大的召开”的致中共“十六大”的公开信的初稿,并联系北京上海等十七个省市多达一百九十二名反对派人士讨论和联署签名。公开信提出了重新评价“六四”、逐步全民选举等六项政治改革要求,是近年来中国反对派声势最大的一次政治行动。此公开信在国际媒体受到广泛重视和报导,成为中共“十六大”期间民间社会的强烈呼声。  

被捕原因: 在2002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六大”前起草和联络国内异议人士联名发表致中共“十六大”的公开信。  
被捕日期: 2002年11月7日,赵常青被秘密逮捕,家被查抄。赵常青的家人多次向市、区公安机关要人,公安局均矢口否认逮捕了赵常青,直到11月27日,西安市公安局才向赵常青的妹妹宣读了赵常青被刑事拘留的通知,并把拘捕日期算为11月27日。2002年12月27日,赵常青被西安市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审判日期: 2003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常青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赵常青的律师窦培信参加了庭审,赵常青的家人被拒绝旁听庭审。庭审未做宣判。

2003年8月4日,赵常青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一判决是在拘押赵常青的西安看守所宣布的,事前没有通知律师,直到赵常青的律师得知消息进行询问,法院才告知律师第二天上午去拿判决书。  

控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期: 有期徒刑5年。  
监禁地点: 西安市公安局看守所。  
其它资料: 被捕前赵常青患了肺结核病,被捕后病情加剧,公安部门一度不得不将赵常青移送到监狱医院关押。  
近期情况: 赵常青现被关押在西安市公安局看守所。其家人一直不被允许探望。  
我能做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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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国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