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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1969年出生,户籍地:陕西省汉中市山阳县。
1988年9月赵常青入读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1989年4月北京爆发学生民主运动后,赵常青与其它同学共同发起成立学生自治会,赵常青担任自治会宣传部长;李鹏宣布戒严后赵常青又组织一个声援团赴京声援并参加外地高校学生联合会,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六四”大屠杀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进秦城监狱关押4个多月,后被警方遣送回母校,在历史系领导的大力保护下,得以继续学业。1992年7月毕业后被分派到陕西南郑县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813厂子弟学校高中部任教师。
1996年9月赵常青因写文章“改革政治体制走民主化道路” 被拘传。
1997年12月,赵常青举发其所属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813厂在南郑县第13届人民代表的选举中公然违反选举法,内定和限制被选举的对象与范围。赵常青依选举规定自荐为陕西南郑县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并得到数十名选民联名推荐,与官方指定的候选人竞争。在选举中,虽然赵常青的选票超过官方指定的候选人,但两人都未过半数需要重选,但1998年1月,赵常青因此被汉中市国家安全局逮捕。
1998年3月25日,赵常青被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正式逮捕。同年7月,赵常青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法庭指赵常青竞选的一些传单中有煽动颠覆内容。赵常青的家人被拒绝告知其被宣判的日期、刑期、罪名及被关押与看管的情况。
1998年9月,赵常青被送进陕西省汉中监狱服刑。同年9月,被813厂开除厂籍,其户口被打回陕西山阳县农村。
2001年2月底赵常青获释,被汉中警方押送回原籍山阳县。赵常青为谋生到西安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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